07.03
本文作者:云无心
2012年7月,美国司法部宣布,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GSK)认罪,接受总共30亿美元的罚单。虽然GSK是世界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这张罚单也接近他们一年利润的三分之二,可以说是伤筋动骨。它的主要罪名是“超适应症推广”,此外还有“未报告药品安全数据”。
在现代医药管理体系里,一种新药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药物在特定使用剂量、使用方式下,对于某种病症有明显疗效,并且这一疗效对病人的益处明显超过它带来的副作用。只有这些证据被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它才能上市销售。在销售时,必须严格按照所批准的剂量、用法以及适应症来进行标注。
但一种药物往往还有其他用途。比如一种批准对成人使用的药物,可能对儿童也有效,但在获得儿童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数据之前,它不会被批准用于儿童。再比如,一种治疗抑郁症的药物,可能也能够帮助减肥,但减肥这一“好处”是否超过“副作用”,就需要另外评估。
这些没有批准的用途可能也是安全有效的,只是还没有获得足够的数据。虽然它可能存在更大的或者未知的风险,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它所带来的好处也可能超过风险。这就是“超适应症使用”。比如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可能就愿意尝试一些尚未批准而可能有效的药物。据统计,美国有一半的癌症病人采用过超适应症使用的药物。
针对一种具体的症状,利益与风险的权衡需要专业知识。美国把这种权衡的权力交给了医生。也就是说,如果医生认为某种药物的“超适应症使用”对病人好处比较大,那么他可以使用,并不算违法。制药公司虽然比医生更了解这些药物,但他们的“权衡”会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因此不具有客观性。为了维护病人的权益,医药公司就完全被禁止推广任何超适应症的用途。
在现代医药行业,药品的成本主要是研发费用,生产成本通常并不是那么高。当一种药品被开发出来,每多一种适应症,就凭空增加大量收入。超适应症使用对于制药公司来说,无异于一本万利。但是法律又禁止他们进行推广,于是如何让医生“选择”,就成了他们营销目标。这,跟中国医药代表的工作是一样的。
美国的职业规范比较严格,给医生送钱送物等回扣方式风险太大,一旦被发现,医生的职业生涯可能就结束了。对于寒窗负债、苦读多年才修成正果的医生们来说,这实在不划算。所以,医生不敢收,医药代表大概也不敢送。他们的推广方式对于中国医药市场可能比较小儿科——最常见的就是在旅游胜地开个研讨会介绍药物疗效,请医生们去探讨业务,提供吃住,外加一些娱乐活动之类。
这些擦边球当然也属于“推广”,但是取证很困难,所以在美国的医药界广泛存在。FDA以及美国司法部致力于严打,不过抓住的毕竟是少数。所以,一旦抓住一个,就往死里罚。在过去的十来年中,总共抓住了二十多起,多数罚单是几亿美元。而检举揭发者事成之后拿到的奖金,能够高达几百上千万美元。
在此之前一个月,强生也因类似的指控被罚了22亿美元。2009年,辉瑞也因为同样原因被罚了23亿美元。当时的评论认为,那张“史上最大”的罚单会对医药行业产生一定的威慑。然而不过三年,GSK就刷新了记录。这一纪录,会有公司来刷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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