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本文作者:BOBO
在医院里,我也算摸爬滚打了几年。作为一名住院医生,我在一个医疗小组里只是最初级的人员。也就是说,我的顶头上司是主治医生,主治医生上面有主诊医生。主诊医生通常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他们是你所在小组的核心与灵魂。他们所具备的医学经验与诊治原则,大多时候统而贯之,属下人马照搬做样,紧跟学习便可。总体而言,医院不同的科室会出现不同风格的小组或团队,这种不同又因其中核心人物的风格,而具备万花筒般的特点。
整体而言,内科医生理论功底更趋扎实,富于逻辑推理,常以缜密思维让人啧啧称赞;外科医生更重实践,注重问题解决,却常有单向化思维的趋势。也有些辅诊科室,由于只倚仗某一类或一种检查手段、方式或结果,却可能以偏概全,要么谨小慎微,以致真的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未能更大程度发挥其学科固有本领。至于我自己,到底属于哪一种医生,暂时无法下结论。可以明确的倒是,我像内科、外科及其他科室医生一样,身处于级别界定严格的角色里,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模仿。
“模仿他人是一种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策略:如果有人已经做过同样的事情,何必费尽心思再重新思考一遍呢?”在《窃言盗行:模仿的科学与艺术》一书里,作者亚历克斯•本特利、马克•伊尔斯及迈克尔•奥布莱恩写到。以医院为例。病房里的病人,每天所接受的每一种治疗、检查或手术,都是“医嘱”执行的体现。医嘱,是一位医生对病人所做的医疗决定。这件事想想就很重要,做起来其实没有那么难。其中的原因是,根据长期的治疗经验,医生会形成很多套对应的医嘱。也就是说,医嘱已经成为医疗活动里的“常规”(conventional)判断。很多时候,医生每天的工作便是执行常规,然后根据病人特点进行微调。
模仿他人,至少可以减少出错的几率。对像我这样的年轻医生而言,这无疑是最重要的生存之道。似乎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了“住院医生”的意思。只有通过住在医院里,才能全天候的去观察体会,才能成为一个好的医疗模仿者。通过足够长的培训与工作时间,换取可模仿的经验,以确保自身最大化的受益与成长。此外,模仿也确保了经验的代际流传,能使好的、管用的、救命的招数得以保留,继续发挥作用。
如果上面说的这些难于理解,倒不妨阅读书中最先提到的例子,这也正是本书英文书名所暗示的,“我要她点的菜”(I’ll have what she’s having)。当身处一间陌生的餐馆,观察周围并学着点单,正是人类惊人社会学习能力的体现。延展到工作、生活等空间里,人人都在学着“模仿他人”。
作者分析了人类模仿的主要策略,主要包括:模仿大多数、模仿成功的人、为改善而模仿、模仿优秀的社会学习者、模仿亲属、模仿朋友、模仿长者。比如说,微博上诸多公知明星之所以粉丝众多,其中原因之一是我们爱模仿,他们是成功的人,追随他们成为大多数人的一致选择。在亚马逊网上,如果你输入前面我提到的“医嘱”二字,会找到百余本以医嘱为书名的医学图书。它们大多出自国内的知名医院或专家教授,因为本身在业界的权威地位或诊疗经验,进而使得对某些疾病的诊疗形成了常规医嘱。这种医嘱类图书,便是经验的分享,也是模仿的对象。对照它们,模仿者们可以不必“再重新思考”。
不可否认的倒是,模仿者可能不会轻易做出改变。由于相信模仿所得的经验,他们可能变得趋同,从而使潜在的创新无法出现。对医生而言,同一个小组的医生,对同一种疾病的看法,可能与另外一个小组截然不同。面对一位胃癌的病人,A小组的意见可能是接受手术治疗,而B小组则可能趋向化疗。面对迥异的治疗策略,到底哪一种更好呢?这个时候,往往需要一个引爆点(tipping point)的出现,这种引爆点式的人物,将全面考量两种策略,通过系统的研究与创新,从而找到更优的治疗方法。
“人类作为物种在演化中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类能够合作。单独的个人在捕食者眼中只是微不足道的猎物,但当人们组成群体、相互合作时,往往能变得变得非常强大。”换言之,你可以标新立异,但若进一步扩大成功,唯独通过与他者的合作,身处休戚相关的团队中间,实现多方共赢,才能保证自身的胜利。接下来,作者提出了五种合作的演化条件,我认为这是本书对模仿二字诠释最为精华的部分。
这五种条件分别是:亲属选择、群体选择、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和网络互惠。这五种条件又可归为三大类:群体心态、互惠和名誉。将前面这句详读三遍,其深意倒不难领教。比如说,群体心态使合作能够出现的原因是,人们喜欢选择与自己有关或与自己同一族群的人,这也正是任人唯亲、嫡系老乡等出现的原因之一。那些与自己更近的人,我们也会更加熟悉,对整个群体也会更加有利,才能确保自身所属群体的继续成功,保持优势,得到进一步扩张。在无数的经管励志图书里,教育读者想要更成功的方法,其所依赖的也正是群体心态。
互惠是一种利益要约,“如果你先合作我就合作”。尽管赤裸化的可见利益鲜见于互惠,但合作已成为当今社会约定俗成的方式,就像见面微笑、打招呼、说你好并非出于礼貌,而是人们习得的一种习惯,并使之成为互惠的基础之一。至于名誉,也算是互惠的一种。作者举了一个例子。在北美西北海岸的印第安部落有一种冬节的传统,节日期间部落酋长会发放尽量多的食物,来加强他的社会地位。这种现象在墨西哥中部也同样存在,男人个人或整个家庭要在一年中承担宗教和世俗义务,包括出钱举办节庆等活动。慷慨解囊有可能使他们倾家荡产,但社会地位得以提高,因此乐意为之。怎么来理解呢?比如说,逢年过节之时,很多单位喜欢搞慰问、发奖金、馈礼品,其背后的社会学缘由正在于此。通过仪式化的标志,进一步巩固所属群体的名誉,属下成员更愿归拢周围,凝聚力得以增强,群体意识得以强化。
如何才能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呢?作者的建议是,“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模仿群体中其他的人,这样你才能融入这个圈子,而不像个外人。我们从日常生活的经验就可以知道,融入群体往往比个性更为重要,有时它甚至决定了公平和理性等概念。”例如,在实验中那些离平均值非常遥远的数据,经常会被研究者舍弃。原因正在于,它看上去真的太怪了,怪的完全不符合常理推论。换做是人,道理同此。某些时候为求得生存权,人们不得不舍弃或隐匿自身的某些个性,从而使自己变得不异常。
外人就像刺猬,圈中人犹如狐狸。在作者眼里,刺猬属于个人学习者。其特点是,非常了解一件事物,它持之以恒地朝一个目标努力。狐狸属于社会性动物。其特点是,它对事物的了解并不精深,但它的知识范围广,而且它能意识到自己拥有的知识有限,因此不断适应新的信息。对科学研究人士而言,做冷板凳,变成刺猬,是有一定益处的。但对管理者而言,成为一只狐狸则是必然要求。这也正是“狐狸的策略更适合一个复杂的、千变万化的世界,狐狸比刺猬更容易在世界上生存”的原因吧。
Ref: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05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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