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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警务处索取资料的要求次数最多,共 12,501次,占整体次数的 86% 左右。他们索取资料的理由包括防止及侦查罪案或涉嫌侵犯版权等,要求取得的资料包括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IP 位置和电邮地址等。而海关、香港邮政及衞生署等政府部门亦曾未经法庭授权下要求多个网站移除用户资料,例如香港邮政曾要求 YouTube 移除一段「可能影响部门形象及引起有关同事不安」的影片,但后者以不涉及侵权为理由拒绝。
他们进行这次调查的原因源自一次在年初,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对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质询,后者以书面答覆,首次公布政府向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丶网络平台或网站索取或移除用户内容要求的次数;事后港大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一直跟进,包括向有关部门取得上述官方数据。
《报告》的主持者陈婉莹教授指出,香港政府为首个公布相关数据的亚洲政府,「踏出了资讯公开和透明的第一步」,但她认为政府提供的数据并不完整,有待进一步披露。他们会继续跟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