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击网络侵权是一件做之不尽的事情,不过这样不代表没有措施可采取。美国白宫的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办事处(IPEC)就因此而发出了一个为解决盗版和假冒行为的「广告网络最佳实践指引」(自愿参与性质),并获得了
Microsoft 和
Google 这两个在网络广告界的巨头支持。在指引底下,如果网站有参与上述两公司或其他公司旗下的网络广告计划,而本身的主要业务是销售假冒商品或从事盗版活动的话,那网络广告计划的母公司就可以向有关网站发出警告甚至是将他们踢出计划。目的是透过减少他们的收入,以增加阻吓作用吧。幸好,如果网站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话,可以依据 IPEC 所提供的指引去提交申诉书。总之,从事有关业务的施主们 — 回头是岸啊。
[图片来源:Christopher Clay,Flickr]
经由:Engadget
引用来源:2013 IP Practices、Google、Microsoft